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(2015)18号),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6年劳动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5月3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工作安排
各部门(工厂)可根据生产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,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加班事宜,工作内容与上班人员名单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协调、审批。公司统一安排值班负责人。
三、安全
放假期间,各级安全责任人需向员工(特别是离厂外出、返乡人员)做好教育宣导工作,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、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祝大家节日平安、祥和!